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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都铎时期不列颠的往昔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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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研究网》2006-10-13)

都铎时期不列颠的往昔观[1]

丹尼尔·伍尔夫[2] 著  朱晶进 译

作者简介:

丹尼尔·伍尔夫(Daniel Woolf),加拿大艾伯塔大学(University of Alberta)艺术系教授、系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1485-1730年的近代早期不列颠、历史编纂学理论以及1348-1559年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时期的欧洲。


  二十多年前,凯思·托马斯爵士(Sir Keith Thomas)就已开始注意到,在近代
早期英格兰人们的心目中,存在着一种十分有特色的关于“往昔”的观念。托马斯在
他那概括性的论述中,并未运用在历史学家中流行的那种描述方法,同时,也并未考
虑文学性历史作品中的记述。在以往,历史学家对文学性历史作品关注,是为了要寻
找另一种的非正统的文本,因为这些文本中的“往昔”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概念,也以
互不相同的方法被讨论着。托马斯以后的学者开始对他们的前辈的论述进行展开讨论
,比如安迪·伍德(Andy Wood)、亚当·福克斯(Adam Fox)和其他英格兰学者写
的关于口头文化和关于记忆的作品。[3] 而且,在这个时段,另一种历史写作类型已
有发展,它是一种更为明显的自我意识:意识到英格兰只是不列颠群岛的一个部分(
前提是,承认英格兰是一个重要的、政治上占主导地位的部分),除此之外,不列颠
群岛还包括其他成员,特别是苏格兰、爱尔兰以及威尔士(威尔士的语言某种程度上
仍然保持独立,即便它在政治上与其他部分相连)。

  从十八世纪的视角来看,或者就一个更为联合的不列颠而言(注意“更为”一词
的重要性),那正在“铸造”一个崭新民族的某种重要元素,是由一系列共享的传统
所构成的。不列颠的民族认同,并不仅以一个联合的王朝来维系,也不会仅依赖于1707
年以后的惟一的议会,因为,在较大的尺度上,它还需要一种共享的有关往昔的观念
架构,即一种共享的对待往昔的态度。更具体而言,这种观念或态度,则是某些关键
性的历史事件(episodes),诸如诺曼征服、宗教改革和内战。而前述之“联合性”
,以及所谓观念的“一致性”与“连贯性”,即便到了十八世纪,仍然属于浮夸之辞
,并且,有些强烈的民族传统依然原封不动。进一步说,如果我们考察一下那个时期
的正统的历史书写,我们就会发现一个很明显的现象:一些在启蒙运动的居于领袖地
位的历史学家都是苏格兰人,如大卫·休谟(David Hume)和威廉·罗伯逊(William
 Robertson)。同样引人注目的是,他们选择在一种“盎格鲁-苏格兰”(Anglo-Scottish
)的知识环境中进行著作,而且在休谟那里,他写的是英格兰的历史,而非不列颠的
历史。直到一百年后,也就是要经过海外殖民经历之后,一种更为清晰的不列颠民族
认同才真正有了基础。这种民族认同就像发源于同一个“往昔”的泉眼,之后则分散
成众多的支流。

  当这本《手册》[4] 涉及更早的时期时,我们心目中应该有上述的观念。而现在
这一章,则会简要地考察都铎时期不列颠的关于往昔的观念的几个不同方面(因而我
将恢复“观念”的复数形式),在地域上当然就真正包含了都铎时期的英格兰、都铎
时期的爱尔兰、斯图亚特时期的苏格兰,以及一个半独立的在英国占领区(the English
 Pale)之外的盖尔爱尔兰(Gaelic Ireland)。不过我这种“民族化的”分类,如
果从更近的距离来观察,也是可以再细分的。比如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有一种与众不
同的与威尔士相联系的对那古代“不列颠的”往昔的视角;又如,苏格兰高地(也称
为“Gàidhealtachd”)居民的往昔观,与更为英国化、文化更为发达的爱丁堡的低
地区相比,差异很大;再如,在12世纪就开始居住在爱尔兰的英格兰移民(他们如今
仍然因为天主教的信仰而聚居)就有着彼此类似的传统,从而他们能够与操盖尔语的
爱尔兰原住民相区别。此类区分也同样发生在新大陆的新英格兰人和阿尔斯特苏格兰
的移民之间,其中后者是在十六世纪至十七世纪早期随着移民定居于新大陆的。但是
,不列颠和爱尔兰的往昔仍然有着许多共同的特点,而且,在相互政治独立的王国之
间也有不少神话和历史事件相互渗透的明显现象,所以,我们要是寻找一种单一的往
昔观,就会有山穷水尽之感。要用复数形式来表示的往昔观,在英格兰内部就会经常
互相“竞争”(宗教、社会性别、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差异),而在其他地区其数量还
会迅速增多,无论是在都铎时期爱尔兰这样的半征服地区,还是在强烈要求独立的斯
图亚特时期的苏格兰地区。并且,一旦设置了多语言、多种族的背景,我们关于往昔
的印象的复杂程度就会如指数一般发展。这里的背景通常包括盖尔人、盎格鲁-撒克
逊人、威尔士人、康沃尔人(Cornish),以及盎格鲁-诺曼人(Anglo-Norman)。
本章将讨论上述问题中的少数几个方面。


种族识别·民族起源的神话


  说到往昔,那就没有什么比对种族的理解(包括自己的也包括他人的种族)更能
够区分出英格兰人、威尔士人、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了,这与民族起源问题也紧密相
关——在某种程度上,两者的联系甚至是关键性的。近代早期,人们倾向于去在历史
上寻找一些特定的创造者或是发明者:他们发明了一些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当今司空见
惯的事物,比如说作为文明成就的文字。这种思维方式,逐渐形成为关于社会发展的
渐进的或进化的观念。从十六世纪开始就存在这样一种倾向,即为某个特定时期、某
个特定国王或者某个特定谱系的王国进行“定位”工作,使它们能够具有可比性。这
还诱发了各种著作之间的激烈争论。他们争论机构(比如说英格兰的两所大学)、城
镇以及君主的年代先后顺序问题。对于英格兰人而言,他们有一种关于不列颠古代国
王谱系的、被叫做“加尔弗里德”(Galfridian)的悠久传统(也就是从蒙默思的杰
弗里〔Geoffrey of Monmouth〕或者从加尔弗里德〔Galfridus〕的作品那里起源的
传统)。这个国王谱系是自特洛伊人布鲁特斯(Brutus)而始的,其中还包括了威廉
·莎士比亚(1564-1616)笔下的李尔王(Leir或Lear),也包括了托马斯·沙克维
尔(Thomas Sackville,1536-1608)的作品,以及托马斯·诺顿(Thomas Norton
,1532-1584)的杰作:戈尔伯德克悲剧(Gorboduc)。这是圣史化的种族起源传统
,它将所有的种族都归于诺亚、闪、含和雅弗三人的子孙——如果我们接受圣经中关
于大洪水后人类灭绝的文本,那么仅就技术而言,此种起源说便是可靠的——它还将
雅弗的儿子歌篾(Gomer)奉为不列颠凯尔特人、尤其是威尔士人的祖先。不列颠岛
被称为“不列颠”之前,它的名字则是“白岸”(Albion)。白岸上生活着巨人族。
据猜测,布鲁特斯和他的特洛伊人排挤并取代了这些“土著”。如果我们去掉上述古
代传说的树叶而留下主干,就会发现,一些支持英格兰宗教改革的信条不久后便成为
了嫁接枝:其一认为,亚利马太的约瑟(Joseph of Arimathaea)在基督死后对不列
颠有过访问;其二认为,传说中的卢西厄斯王(Lucius,内尼厄斯〔Nennius,活跃
于八世纪晚期〕和杰弗里都提到过)建立了不列颠的早期基督教,而这比坎特伯雷的
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Canterbury)的对撒克逊人的改宗事件要早不少;其三则
有关君士坦丁皇帝的出生及其半不列颠的血统,认为他的母亲海伦(Helen)是科埃
尔王(Coel)的女儿,而君士坦丁,则既是官方承认的基督教的早期人物,又是将世
俗权力赠与神权的人物。一位宗教改革早期的博学的学者约翰·贝尔(John Bale,
1495-1563),他借用欧洲大陆的材料(比如维特尔波的安尼厄斯〔Annius of Viterbo
〕所杜撰的有关贝罗索斯〔Berosus〕的材料——一本十五世纪的著名伪作),将一
条源自萨莫特斯王(Samothes,被认为是诺亚的一个孙子,或者至少是一位凯尔特人
王子)的混合的国王谱系介绍给英格兰人,他还将萨莫特斯王放在比白岸巨人更早的
时代。这样,他很容易就能填补杰弗里的《不列颠史》(Historia Britonum)或十
五世纪的编年史辑本《编年史》(The Brut,1480年由威廉·卡克斯顿〔William Caxton
〕所印之版本)中的空白了。[5]

  自十三世纪起,威尔士人就被亨利八世纳入到了政治术语名下。他们在十六世纪
中那么多的内乱事件中却并没有成为其中的一分子。后世的欧文·加特林杜尔亲王(
Owain Glyndwr)也没有去麻烦他的那些威尔士君主的“伙伴”。不过,威尔士人确
实保留下了它们自己的语言传统(这比康沃尔人要成功得多),以此,他们自我识别
为布列吞人(Britons),这使他们在五世纪至六世纪得以进入威尔士和康沃尔的地
界,侵犯原先居住在那里的撒克逊人。不久之后,新教的改革者们便以这个故事为材
料,提出古代布列吞人的宗教是纯洁的。因为,布列吞人并不像那愚昧的撒克逊人,
他们更早地转信基督教——比坎特伯雷的奥古斯丁介绍败坏的和教皇化的信仰时还要
早许多。联系内尼厄斯、杰弗里等等中世纪学者的权威作品(尽管这种权威愈来愈不
稳固),那么,上述做法就意味着:像亚瑟王这样的一个人物(虽然在整个不列颠知
名),在威尔士人那里同样有着特别强烈的共鸣。英格兰学者从十三世纪就开始怀疑
亚瑟王了。这本有可能作为对意大利流亡学者博莱多内·维吉尔(Polydore Vergil
,1470?-1555)的一种回应;后者迫使一些都铎时期的英格兰学者冲破藩篱,而放
弃那片紧紧与虚构的国王谱系(比如亚瑟王、布鲁特斯)相联系的土地。但也有不列
颠学者反对博莱多内·维吉尔怀疑布鲁特斯和亚瑟王的真实性,他们之中就有约翰·
贝尔和约翰·利兰(John Leland,约1506-1552),以及不少的威尔士作者。而他
们的作品则包括:约翰·普赖斯爵士(Sir John Price,或ap Rhys)亚瑟·凯尔顿
(Arthur Kelton,卒于1573)的《为不列颠史声辩》(Historiae Britannicase defensio
,在1573年作者死后出版,写于1545年);汉弗莱·卢德(Humphrey Lhuyd,或Llwyd
,1527-1568)的《不列颠祈祷书》(The Breviary of Britayne,由托马斯·图恩
〔Thomas Twyne,1543-1612〕在1573年翻译);大卫·鲍威尔(David Powell,约
1552-1598)编辑了卢德的中世纪文献翻译,起名为《兰卡范的卡拉多克编年史》(
“chronicle of Caradoc of Llancarfan”,或“王子编年史”,Brut y Tiwysogion
)。[6] 鲍威尔有《威尔士史》(History of Cambria);他所编辑的书实际上几乎
是一部新作(除了卢德的书,还有普赖斯的《威尔士记》〔Description of Cambria
〕),他的勘误和补正也可视为原创。人们之所以产生对远古时代和对前罗马的朦胧
历史的兴趣,不仅是因为统治者的威尔士血缘,而且因为处于领导地位的一些英格兰
头面人物对此也有兴趣——伯利勋爵(Lord Burghley)就曾请鲍威尔绘制一张威尔
士凯尔特人的谱系——而且英格兰在针对爱尔兰和海外世界的“帝国”扩张中,上述
兴趣则是很实用的,约翰•笛(John Dee)就是这样的例子。[7] 

  亚瑟王会如我们所意料的那样,一直“活”到十七世纪,尽管他的故事在某些程
度上会有所缩减。相反,布鲁特斯则遭遇了“挫败”:到十六世纪末,人们都开始怀
疑他是否真的存在了。这种怀疑至少是暗示性的。威廉·卡姆登(William Camden,
1551-1623)就是持有怀疑态度的主要博学好古者(antiquaries)之一。而在伊丽
莎白时代的最后几年中,特洛伊人的整个传说,已经在博学好古的圈子里被粉碎,换
句话说,在很大程度上被抛弃了。这部分是因为,古物学家有着更为广博的知识和更
为敏锐的语文学(philological)感觉;但也有其他理由——并非是果真区怀疑传说
的历史真实性,而是因为历史学的兴趣转向了政治更迫切需要的其他地方,比如罗马
时期的(apostolic)教会和中世纪的教会的研究,又如关于十五世纪的王朝之间冲
突的研究。甚至对于诗人而言,他们涉及不列颠神话的较早阶段时,如今也更为小心
翼翼了。爱德蒙·斯宾塞(Edmund Spenser,约1552-1599)尽管在《仙后》(Faerie
 Queene)中表达了对亚瑟王传说的热爱,但另一方面,他却因对布鲁特斯传说的警
觉而为人所知。麦克·德雷顿(Michael Drayton,1563-1631)则要求博学好古者
约翰·塞尔登(John Selden,1584-1654)为他在自己的著作《波利-奥比翁》(
Poly-Obion)[8] 中注上一些简要的解释。塞缪尔·丹尼尔(Samuel Daniel,1562
-1619)是一名诗人起家的历史学家,其《英格兰前史》(First Part of the historie
 of England,1612)很坚决地没有将目光投射到诺曼征服之前。[9]

  苏格兰不像威尔士。因为它在整个十六世纪都是独立王国,而在十七世纪则获得
了整个不列颠的王位,直到1707年,它才正式以法律的名义并入英格兰和威尔士。这
时候的苏格兰,是古代皮克特人(Picts)和来自爱尔兰的斯哥特人(Scots)侵略者
融合的产物。福尔顿的约翰(John of Fordun)在十四世纪的编年史《苏格兰人编年
史》中(Chronica Gentis Scottorum,有时候也写成Scotichronicon,因为在十五
世纪早期,一位叫做华尔特•包沃尔〔Walter Bower〕的修道院院长,将此书
的大部分章节搬到了自己写的、叫做Scotichronicon的书中),就已经向中世纪早期
的“西部高地”斯哥特人(Dalriadic Scots)授予了古代君主的地位,从而高地苏
格兰人的野蛮与低地苏格兰人的文明之间形成了对比。这就造成了一种历史书写上的
漫长传统,即将高地人和低地人加以区别。斯哥特人自身有着极悠远的民族神话,我
们可以通过真实存在的国王(比如说在九世纪征服皮克特人的肯尼斯·麦科宾〔Kenneth
 Macapin〕)一直回溯到传说中的费格斯·麦克费阔德(Fergus MacFerquard);他
们甚至通过希腊王子加色罗斯(Gathelos)及其埃及妻子丝歌塔那里(Scota,摩西
的法老之女!),对特洛伊人布鲁特斯加以回应:希腊人当然是打败了特洛伊人的。
加色罗斯和他的丝歌塔最初住在西班牙,后来就搬到了苏格兰西部高地(Dalriada)
。所以说,福尔顿最早从十四世纪开始就有一种反布鲁特斯、或至少说是修正化的倾
向(这最终为海克特·波伊斯〔Hector Boece,十五六世纪苏格兰历史学家〕所采纳
),他批评蒙默思的杰弗里,也拒绝视苏格兰为低一等的和氏族化的王国,也不相信
苏格兰一度为布鲁特斯的次子所统治的说法——在其他作家那里,这是一个十分令人
生厌的假史实,因为它在1542年被亨利八世利用来证明他对詹姆士五世的战争是合理
的。[10]

  苏格兰像英格兰。两者的当代价值观都被投射到了往昔上,并且通过对往昔的研
究和富有创造力的重新解释而获得了坚固的地位;从而在1552年,议会便有了将“古
盟约”(Auld Alliance)追溯到苏格兰的阿考斯王(Achaus)和查理大帝那里的能
力。至于费格斯·麦克费阔德这一人物,虽然仅仅在中世纪的材料中被大略地提及,
但是在海克特·波伊斯(约1465-1536)那里却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之后,乔治·布
坎南(George Buchanan,1506-1582)继承了波伊斯的工作。不过,布坎南在很大
程度上是依靠哲学来论证的,所以他对较早的加色罗斯的故事持否认态度。我们这里
说到的费格斯,是一位爱尔兰的流亡酋长,亚力山大大帝的同时代人;他自公元前330
年开始,占据了一条包含45位国王(波伊斯对他们的生平进行了详细描述)谱系的开
端位置。并且,在一个短暂的罗马-皮克特人(Romano-Pictish)的断裂时代之后,
费格斯的继任者费格斯二世(Fergus II),即厄尔克(Erc)之子,重新建立了一个
在英格兰人和诺曼人的征服中始终未曾灭亡的王国。布坎南对第一位费格斯有着特别
浓厚的兴趣,因为这位国王可说是民族之最高的骄傲:据说他是被高地的酋长们(他
们也是自己的手下选出来的)选举为大统领的,故而这就是一个非常有用的——如果
并非是绝对必要的历史依据的话——支持布坎南自己那激进政治观的证据。(他顺便
——像是义务性地——攻击了威尔士人卢德,尽管作为新教徒的卢德也是反对维吉尔
的不列颠史观的:他曾经嘲笑了波伊斯的古代国王谱系。)而在政治上倾向于国王的
亚当·布莱克伍德(Adam Blackwood,1539-1613)则挑战了布坎南的观点,他认为
:酋长在他们自己的领土内是不受限制的统治者,后来他们的权力传给了费格斯王,
从而巩固了后者的君主地位,所以费格斯在九世纪之前在西部高地的权力同样也是不
受限制的。布坎南的学生詹姆士四世(一世)则对费格斯进行,认为他的作为国王的
权力是广大无边的;还进一步指出,费格斯是通过征服而非通过选举获得的权力——
当然这并非他的布坎南老师的本意。[11]

  爱尔兰在某种程度上与前面所述各地区有所相似。族群在那里互相对抗,而每个
族群对爱尔兰历史都有不同的看法,但事实上他们常常借用对方的传说。盖尔人,或
者说老爱尔兰人(old Irish)将自我识别为米利都人(Milesians),并认为,在盎
格鲁-诺曼人(Anglo-Norman)十二世纪的征服之前,他们有着悠久的历史。不过,
他们却认为那些巨人原住民也很重要;而巨人们后来被帕瑟龙(Partholón)领导的
种族取代,继而统治该地区的则是内美德人(Nemedians)、费-博尔格人(Fir-Bolg
)和图阿萨-德-达南人(Tuatha-Dé-Danaan)。盖尔人的论据,是一部叫做《入
侵之书》(Leabhar gabhála, or the ’Book of Invasions’)的中世纪编年史。
这部编年史认为,爱尔兰的君主制由斯朗伊王(Slangy)建立,后者则是费-博尔格
人(十七世纪的中古英语作品也沿用了这种与费-博尔格人和图阿萨-德-达南人的
联系)。之后,所有上述族群都被纳入一个盖尔人的整体历史之中,它覆盖了爱尔兰
全岛的所有历史。并且,杰弗里·基廷(Geoffrey Keating,盖尔语写作Séthrún
 Céitinn,约1573-1644)认为——他在很大程度上,像同时代的英格兰学者们一
样,也会多多少少地提到1066年诺曼征服——,发生在十二世纪的盎格鲁-诺曼人征
服,和改朝换代毫无二致,因为爱尔兰的独立状态并未因之而起变化。[12]

  但是在爱尔兰的对岸,甚至就在爱尔兰岛的英格兰占领区中,人们都会持有与上
述说法截然不同的观点:以现代英语为写作语言的作者,如斯宾塞和爱德蒙•
坎庇恩(Edmund Campion,1540-1581),倾向于将盖尔人的落后归结于它那野蛮的
起源。他们往往会举出西徐亚人(Scythians,在坎庇恩的叙述中,他们是入侵爱尔
兰的皮克特人的祖先)这一古代祖先。他们怀疑那些当地的古代神话,更愿意维持英
格兰的霸权;他们不仅通过较晚近的盎格鲁-诺曼征服来证明,而且还去寻找亚瑟王
的那更为久远的领土扩张作为依据,甚至回溯得更早,也就是我们前述的希腊/西班
牙的流亡者加色罗斯了——当然,这与苏格兰人的观点有一些细节上的差异。[13] 
还有很多争论都是有关圣帕特里克(St Patrick)的爱尔兰古代教会的性质的。他们
争论这个教会究竟是反映了一种原始的使徒式的(apostolic)虔敬,还是反映了一
种中世纪的以教皇为中心的扭曲信仰。在这里我们需要再次提起基廷;他坚持认为,
爱尔兰教会从奥古斯丁时期就没有向坎特伯雷有所屈服。较晚近的爱尔兰圣芳济会修
士彼得·沃尔什(Peter Walsh,或Valesius)则为爱尔兰的独立性进行辩护,以使
它不受来自另一个角落的威胁——苏格兰人认为(布坎南那里就有这种说法)苏格兰
的格列高利王(Gregory)在九世纪一度征服了爱尔兰。其他的爱尔兰历史学家则力
图证明爱尔兰对于苏格兰西部高地的“斯哥特人”(他们在种族成分上属于爱尔兰人
)的宗主权。


祖先的往昔


  无论在不列颠的什么地方,家族史在往昔观的构建过程中,都扮演着极为重要的
角色,特别是对于那些社会的上层来说,即使他们没有受过很好的教育。苏格兰的盖
尔人的传统继续对爱尔兰的相应传统表示关切,而苏格兰高地的酋长则倾向于将谱系
追溯到米利都人(其实是古爱尔兰人)那里。结果就孕育了一种联合的、盖尔人传统
的往昔的历史与神话。封建化了的苏格兰低地人也做着类似的事:他们在十七世纪的
前三十年中(新贵族的兴起为谱系学创造了更大的推动力)写出了更长的作品,像哥
兹克罗夫特的大卫·休谟(David Hume of Godscroft约1560-约1630)的《道格拉
斯家族史》(History of the House of Douglas)、罗伯特·戈登爵士(Sir Robert
 Gordon,1580-1656)的《萨瑟兰伯爵领地的谱系史》(Genealogical History of
 the Earldom of Sutherland)以及霍桑登的威廉·德拉蒙德(William Drummond 
of Hawthornden)——他是一名诗人,对于自己家族的王室血统怀有膨胀着的野心。


  在英格兰,尤其在十六世纪,我们可以观察到一种更强烈的家族史与谱系学的意
识,同时还能看到关于订立家族史的机制与法规的发展。纹章学院(College of Arms
)当时在各郡实行定期的察访,以判定出生和祖先的情况为主要手段,来验证那些自
称是高贵的血统。在这种控制手段出现的同时,新富的家族也开始努力想要入围精英
(elite)了。压力和需求两方面共同迫使地方绅士需要为宣称的血统制作证明的文
献与档案。于是,人们把更多的注意力转向了家族的契据(muniments)和谱系之中
的细节问题。这是史无前例的。也就是在这时,“家族圣经”(family bible)产生
了。它们专责记录与家族相关的像生老病死这样的事务,从而成为教会堂区注册记录
的补充。至于那些堂区的记录,则因1538年的法令也开始被保存起来。后来在建立合
法的血统、顺序先后的过程中,出现了非常急迫的、实际的以及财政上的问题,这是
比家族荣耀更为生死攸关的东西,因为像教堂席位(church pews)、受基础教育、
上大学等等权利,都以血统为准。这就给纹章学院、学院中的马绍尔伯爵庭(Earl 
Marshal’s Court)以及其他有判定效力的单位带去了不少麻烦。

  夸张地说,流行于十六世纪末期的这种“狂热时尚”,使博学好古的热情也开始
包含了实用的精神。博学好古者将炯炯的目光射向那往昔的昏暗的谱系中,考究谱系
的开启者——布鲁特斯、诺亚甚或亚当,从而用想像的祖先的长线来填补客观存在的
沟壑。然而,并非所有家族史学者都屈从于这种引诱;罗伯特·费尔斯(Robert Furse
)的实践性观点是值得一提的:他反对伯利勋爵脑海中关于祖先的幻想(这种幻想被
他的下一代,即其子罗伯特·塞西尔〔Robert Cecil〕所迅速否认),因此,作为约
曼农身份的费尔斯就鼓励他的子孙们继续干他在1593年就开始的谱系编纂工作。对他
而言,将自己的谱系向卓越的祖先追溯,实际上完全是从属于较基本的经济与法律的
需求的。他的著作想要使其继承者们总是“能够拥有一套完美的家族血统,能够理解
你们的土地的正确名号,理解你们的笔迹,理解你们通常要有些什么,通常要做些什
么”。 乔治·欧文·哈里(George Owen Harry,活跃于1590-1604)是与费尔斯差
不多同时代的威尔士博学好古者。他评论说,甚至一位“看起来很差劲的”绅士也希
望保留下家谱记录,他也必定有能力背诵四位著名祖父及其夫人的名字。[14]

  就像我们才提到的这个例子,对祖先的往昔的意识,并不仅以著作的形式表现出
来,尽管人们总是对谱系记录和其他形式的文献档案抱有浓厚的兴趣。谱系学的知识
流动着,通过近代早期的口头和记忆(mnemonic)的形式,从一代传到另一代(并非
文学形式,也并非逐字的传诵——不过甚至同时代的一些人也误以为必须通过这种形
式才行)。故而,女性——虽然她们比男性的文盲率更高,即便在富裕阶层也是如此
——通常在继承谱系传统方面显出比她们的丈夫更高的价值。事实上,她们在较正式
的“口头谱系学”的机构(如凯尔特地区的各类诗人团体)中的地位比想像的小得多
。威尔士曾有一种吟游诗人的传统,但后来有所衰落,到十七世纪时基本上消失殆尽
;但吟游诗人的功能则在某种程度上结合了纹章学的传统,正如谱系学通常要保留口
头和书面两种形式。诗歌的庇护人的谱系被编成某种挽歌(elegy,或marwnad),又
在亲戚和邻居的面前由诗人吟诵,最终,其书面版本则因亲戚的去世而得以留存。1523
年和1567年曾有零星的公共表演,或者称为诗歌年会(eisteddfodan);但1594年马
切斯(Marches)的议会却禁止了此类活动中的三分之一。“合法的”吟游诗人与粗
俗的诗人(vulgar minstrels)被区分开来,所以1523年之后合法的从业者就必须领
取执照了。据称,上述有关诗歌年会的“条例”,是通过希南王(Gruffudd ap Cynan
,十二世纪的北威尔士国王)的法令“预先规定好的”——一种合宜的、但同时却是
刻意伪造的中世纪权威。[15]

  苏格兰和爱尔兰在某些方面与它们的凯尔特表兄弟——威尔士相似,但由于更为
重要的血亲关系(高地的人们自我识别为克兰人,或者更小范围的部族)和一种共同
传承的信仰的存在——这种信仰更多是基于血缘而非地缘,并非就贵族而言,而是就
大部分的信徒而言的——,苏格兰和爱尔兰的“祖先的往昔”就显得相对复杂。“祖
先”在他们那里有所采纳,也有所抛弃,最终却只是为了应对某一刻境遇的需要。像
在1512年,高地人麦克革雷格(Macgregor)把从麦卡宾王(Kenneth Macalpin)发
源的谱系换成了以奥尔贝泰王(Cormac Mac Oirbertaigh)为起点,最后又将那最高
祖先换成了格列高利教皇(Pope Gregory the Great)。[16] 无论是真实还是臆想
,保证谱系锁链的不间断性,是爱尔兰世袭的吟游诗人(fileadha)的任务,也是苏
格兰高地“博学的僧侣”(learned orders)或称“天才之人”(aos dána)的任
务。[17] 在上述两例中,家族史之所以很复杂,是因为有一种比英格兰和威尔士地
区更为强烈的扩充血缘联结的意识。正如马克·卡波尔(Marc Caball)所说,在爱
尔兰,一种散文式的谱系学传统越来越开始哀悼那失落的往昔,但是这种往昔却越来
越属于盖尔人以及盎格鲁-诺曼人。我们再看一首通常认为是威金(Tadhg Dall &Oacute
; h Uiginn)所作的诗,其标题用现代语言说就是“理查德,麦克威廉之子”(Richard
, son of MacWilliam)。诗中力劝一位名叫理查德·奥格·伯克(Richard &Oacute
;g Burke)的人不要放弃某种古代的风格,因为这种风格曾被英格兰统治者确认为他
们家族的遗产。所以,此诗隐藏了一个操中古英语的家族祖先,而此家族则位于某个
较古老的盖尔人的社会结构之中。这可以说是一种同化的趋势,它在伊丽莎白时代越
来越明显,直到十六世纪中期它最为清晰,因为在那时,操盖尔语和中古英语的天主
教徒结成了联盟,正在一同对付着操现代英语和斯哥特语的新教徒。[18]

大众信仰·传统


  上述处理关于祖先的知识的方式提醒我们:在都铎时期不列颠各地的文本,既非
完全口头化,也非完全书面化,口头与书面的文本之间的互动形成了往昔观的重要语
境。这种语境在各地有所不同:在十六世纪晚期,苏格兰低地有着比高地以及英格兰
其他很多地方(如英格兰西北部)更高的识字率;而相较于乡村,城镇发展了更高的
“完全识字率”(阅读加写作)。语言的差异也具有影响力。由于在都铎时期的威尔
士,威尔士语一直是当地大众的交际语言,于是改革者不得不将重要的宗教文本翻译
成方言,以适应具体的语言环境。

  上述因素与不列颠的往昔观的多样性有很大的联系。那些时代或近或远的文本,
有不少是通过口头的形式进行传播的,其包括故事、传闻、歌曲和某些传统的口头形
式。比如,在苏格兰高地的吟游诗人和低地的作者所掌握的诗歌之间,就存在明显的
隔阂。詹·沃麦尔德(Jenny Wormald)认为,主要的不同点在于,高地人对“往昔
”与“当代”几乎不作区分。而“低地人的识字率在逐步增长,他们有了记录的意识
,逐渐发展出一种往昔观的自我意识,即区分往昔和当代的意识——这在盖尔语作品
中却是缺乏的。”[19] 利兰在十六世纪三四十年代游历了全英格兰。从他称作是“
大众的声音”(the common voice)中,他归纳出一种极其多样的传统。必须承认,
我们对当时不少地方性的传统的了解,就完全需要依靠利兰的作品以及他的都铎时期
的追随者们;他们就是所谓的关注郡县知识的“地志学家”(chorographers),专
为一个个郡创作描述性散文,或编纂考察报告。威廉·卡姆登的《布列塔尼娅》(Britannia
,1586年初版)则或多或少地覆盖了整个不列颠岛,对爱尔兰岛也偶有涉及。博学好
古者有时如同编年史家(详见下节),后者会把方志材料加入年鉴;而博学好古者本
身也不会滞留在一个整体而统一的叙事的层面。他们虽然有着人文主义修养,但那些
只需要记录“伟大”事物的古典作品,并不会影响他们如今截然不同的工作。因此在
十六世纪,他们对自己之所闻是怀有自信的,或者说至少保持着开放的心灵。他们在
著述中为这些口头文本找寻可以栖身的空间。但他们也会十分谨慎而不盲从,因为不
少口头故事并没有强有力的书面材料来证明。尽管他们怀有将传统的口头文本作为一
种内在的或“畸形的”历史方法记录下来的愿望,而且希望这种记录毫无时代错误,
可是,他们没有任何进一步的根据来支持这些口头文本。到十七世纪中期,传统的口
头传播形式便开始迅速衰落,不仅仅是因为智识上的缘故(人们极不情愿去出版那些
没有文献档案或其他实物材料证明的著述),也是因为社会意义上的缘故。传统传播
形式上的“低级”错误与大众文化的捆绑在一起,从而人们开始怀疑十七世纪晚期的
部分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博学好古者。这些被怀疑的博学好古者,已经远离了他们都铎
和斯图亚特前期的前辈。

  这最后来临的怀疑论调将口头历史和书面历史相对立,这是一个即便在十七世纪
的文化氛围下也很严重的错误。因为在英格兰、苏格兰低地以及北爱尔兰,识字率的
增长并未停滞,印刷文化也正在兴起。口头和书面文本之间的互动日益频繁,仿佛花
朵互相授粉一般。都铎中期英格兰的许多被视作“传统”的仪式,如霍克节(Hocktide
)和罗宾汉(Robin Hood)戏剧,却有着相对晚近的起源(这里说的“晚近”是指中
世纪晚期或十六世纪早期)。而像沃里克的盖伊(Guy of Warwick,他在口头文化中
存在了数代之久)这样的地方性英雄,则通常起源于较早时期的书面的材料。口头文
本和书面(或印刷)文本之间的互动,朝两个方向前进;宗教改革中流传的故事就能
很好地说明这种运行方式,其在亨利三世和玛丽女王迫害新教徒的过程中尤为典型。
关于这点,我们在约翰·福克塞(John Foxe,1516-1587)的《法案与纪念碑》(
Acts and Monuments, 1563年出版,之后有许多修订版)一书中可以见到丰富多彩、
通俗易懂的描写。这本书的内容跨越不列颠岛和爱尔兰岛,影响力极大;但这个大部
头著作,并理所当然地被广泛征引(其中经常引用到的仅是全体会议〔Convocation
〕通过的1571年法令,内容是要接管大教堂教会,其他堂区教会除外)。此书包含有
活灵活现的木刻画,从而将读者定位于半识字的、没法仔细阅读的人群。它以口头化
的风格重新讲述了那些故事,从而在互动中成为非书面文化的一部分。虽然在英格兰
的范围内(其他王国的语境无法产生这样的作品),它在结合殉教史、宗教史和书面
辩论词的方面是“独一无二”(suigeneris)的;但是,作者福克塞在其中提到的“
殉教者之书”,却有可能是形成英国新教徒(Anglo-Protestant)群体认同的极为重
要的著作,因为它体现了强烈的反天主教的意识。

  宗教变革对于大众信仰的推动作用,不可否认地是很深刻的,也是高度复杂和不
规则的。不少大众信仰含有一种否认“外来事件”(比如说宗教改革运动)的宗教关
怀。都铎晚期的哈利法克斯城(Halifax)的市民宣称,其城镇原名洪顿(Horton)
,而如今的名字则源于一位被谋害的童女的“hali-fex”(神圣之发)。还有许多哈
利法克斯的市民相信自己的家乡是施洗约翰(John the Baptist)头颅的埋葬地——
这可是一个被城镇官方承认了的不朽的传统。类似这样的故事通常隐藏着潜台词,以
天主教或巫术来攻击清教徒的敏感性(puritanical sensibilities)。伊丽莎白末
期,彭布罗克郡的凯莫斯勋爵(Kemes of Pembrokeshire)乔治·欧文(George Owen
)听到“所有的居民,无论老幼”都宣称韦提治(Whitchurch)堂区已经从连绵数代
的毒蛇口中得到解放的时候,深受震动。此种类似的信仰也流行于圣大卫(St David
)堂区,圣帕特里克同样有“毒蛇的报应”的信仰。[20] 而利兰和追随他的博学好
古者们,则重复着伍斯特郡的德罗伊特威奇(Droitwich, Worcestershire)的盐井
的故事。说是那个盐井在中世纪一度干涸,后又在十三世纪蒙威奇的理查德主教(Richard
 de la Wiche)的不可思议的祈祷而重新焕发生机。

  到晚期文艺复兴的“艺术史”(artes historicae),我们才能看到将神圣物从
“人民史”(’civil’ history)中被分割出去,还可以在历史学家运用的分类学
的文学传统中看到,但是,这种原则并没有被普遍接受。在历史著作之外,特别是在
一个信仰的世界,那种原则并不能防止圣经的史诗与古典、中世纪和晚近的史诗混杂
在一起。传教士为了举出符合其传教目的的典型,就会广泛地征引各个时代的故事。
比如在托马斯·克蓝麦主教(Thomas Cranmer)论述背叛的一份传教札记中,把《旧
约》的大坍(Dathan)和押沙龙(Absalom)这样的捣乱分子与杰克·凯德(Jack Cade
)和杰克·斯特劳(Jack Straw)等制造当代“英格兰骚乱”的人物并列于一处。[
21] 在圣史之外,流行民谣成为可以证明口头和印刷文化之间的联系的例子;并且在
都铎时期,与大众风格紧密相联的往昔与大师们的正统历史作品并无太大的区别,而
且它在以后几个世纪中都将如此。

  很多十六世纪的讲述往昔的流行说法都有地方性的渊源,但它们有时会被硬生生
地充当整个民族史的一部分,而且大众文本中的角色在某种程度上还将扮演更为人熟
知的人物(或者强加上某种联系)。实际上,地方性在新的民族史形成过程中,在一
些老的历史被保留的过程中(即便形成民族史的压力来自王室),形成了一种压迫性
的力量,它如同宗教力量和家族力量一般有着深刻的影响。地方市镇和乡村对地表的
建筑或遗存都有各自的解释;地方上也发展出相当有理有据的关于起源的历史,它们
甚至比宪章等契约性文件中的权威阐释更为出色。1486年,亨利七世开始了都铎王朝
的第一次国王巡察。他在约克停下了脚步,显然他听到该城的“创始者”的传说时感
到异常喜悦。这位传说人物叫做艾布劳克(Ebrauk),他与所罗门王(Solomon)和
大卫王(David)在一起,而后两者分别象征王室的智慧与权力。而且约克的议院附
近还矗立着六位君主人物的雕像,他们代表亨利家族历史上的六位国王。[22]

  消失的城市和曾有的抵抗侵略者的辉煌胜利,掩映在古代遗迹的余晖中。此种传
统进而将传说的人物身份赋予晚近的、有文献记载的国王与保护人(benefactors)
。利兰在《游记》(Itinerary)中,怀疑某个晚近的建筑曾是较早的古代建筑原址
或另址的一些说法。被提到的建筑中的僧侣们并未留下年代纪,但他们告诉利兰说:
“虽然(林肯郡〔Lincolnshire〕)原先的寺庙并非是恰好在现在寺庙之所在,但肯
定在离这里不远的一个村子里。”利兰说到,德文郡(Devon)的阿克斯明斯特教堂
(Axminster)在当地十分有名,因为据说那里埋葬着很多被阿瑟斯坦王(Athelstan
)杀死的丹麦人(Danes,此事大约发生在公元937年的布鲁南堡〔Brunanburgh〕战
役中)。威廉·哈里森(William Harrison,1534-1593)则在著作中写道:温莎(
Windsor)镇“由亚瑟王所建,要不然就是亚瑟王之前的阿尔维拉古斯(Arviragus)
所建,后又为爱德华三世(Edward the third)所修缮。爱德华国王还在那里建立了
一所著名的学院。”卡姆登则在克罗伊登(Croydon)遇到了一些居民,后者告诉他
说那里曾有一座王室的建筑。而十六世纪的曼彻斯特(Manchester)居民则宣称:其
祖先与丹麦人进行过英勇的战斗,他们的城市因此得名“曼彻斯特”,意为“男子汉
之城”(city of men)。[23]

  同时代及稍早发生的政治事件,也制造了类似的属于它们自己的“名胜古迹”。
中世纪以来就有一种政治层面的正统化(political canonization)传统,具体做法
就是建造墓穴或是王家的圣徒(royal saints)的圣殿,从而将需要被提倡的政治人
物成为一种经典。有时候,官方也将特定的政治人物与声望颇高的殉教者(如托马斯
·贝克特〔Thomas à Becket〕,又如十五世纪早期的斯科洛普〔Scrope〕主教)联
系在一起。十六世纪,这个传统得到了传承。1530年,红衣主教渥西(Wolsey)逝世
,而他离开人世的地点恰与两代人之前的理查德三世(Richard III)的驾崩处距离
接近,于是在莱斯特寺(Leicester Abbey)的墓碑处迅速树立起一个众人皆知的标
志。对于伦敦而言,由于其作为首都和政治中心,因而较多大众信仰在此兴起,而这
些信仰都与具体的历史人物相联系;首都的这种情况的出现,比地方上早很多。上述
大众信仰同样不以纯口头的形式传播,而是受到文字记载的历史的影响,原因是伦敦
的识字率较高,而且有着保存和收集文献档案的悠久传统。首都在很多情况下都比不
列颠的其他地区做得更好,在那里,民间故事广泛涌现,其内容涉及城市自己,也涉
及社团或社区(行会、伦敦同业公会〔livery companies〕等等)传说中的男性人物
;偶尔也有女性人物出现(如爱德华四世〔Edward IV〕那不幸的情妇简•肖尔
〔Jane Shore〕)。官方竖立的、或自古就有的名胜古迹与上述很多人物都有直接关
系。伦敦十四世纪的一位市长,即威廉·瓦尔沃思爵士(Sir William Walworth),
他在1381年杀害了农民起义领袖瓦特•泰勒(Wat Tyler);于是泰勒的形象就
一次又一次地游行中出现,特别是那些有鱼贩同业公会(Fishmongers)参与的游行
。直到十八世纪,泰勒才逐渐消失在列队行进的市民中。[24]

  在遥远的往昔中,那些对于巨人及其他奇异存在物的记忆,从近代早期到现代都
一直存在于传统和民俗之中。但是,我们很难为它们在往昔的长河中确定具体的年月
;而且,民俗学的研究在为那些事件排列时间先后方面也做不了什么。对受过教育的
阶层而言,人们大约从1580年起就不太相信自己这片土地曾存在巨人了。威廉·哈里
森编纂拉斐尔·何林塞(Raphael Holinshed)的《编年史》(Chronicles)时,显
然是怀有明显的怀疑态度的。他一方面承认拥有超常身高的人类存在的可能性,但另
一方面却认为远古不列颠巨人种族的传说“并非全部可信”。斯宾塞则在早至十六世
纪九十年代时,创造了爱任纽(Ireneus)和欧多克索斯(Eudoxus)这两个角色。两
人就古代爱尔兰的土坟和石制地表纪念碑进行了对话,但他们并没有将那些遗存视为
巨人之作,而认为它们是前基督教时期的一种墓葬习俗。斯宾塞能这样想,可能一方
面是因为他对并不很喜欢盖尔文化中的某些方面,另一方面的原因则应归于他的历史
洞察力。十七世纪的博学好古者和古玩爱好者(virtuosi)则力图为古人遗留的化石
、手工制品和墓葬寻找其他解释,但那时绝大部分人仍然认为它们出自巨人之手。像
托马斯·普拉特尔(Thomas Platter)这样的来到不列颠的外国旅行者,也较多地接
触了那些巨人的传说。他们在评论中说,他们搞不清楚上述与往昔相关的传统究竟是
平民百姓的发明,还是可以简单地视为有关不列颠远古时期的文学,正如萨莫特斯王
(Samotheans)、歌革玛各〔Gogmagog〕等等诸如此类的人物。所谓歌革玛各是中世
纪发展起来的传统之一。把古代巨人传说加上圣经中的玛各的歌革王子(Gog of Magog
。结,38-39),再加上两个圣经民族歌革和玛各(Gog and Magog。他们将要率领
哈米吉多顿〔Armageddon〕的撒旦的军队〔启,20:8〕),共同糅合之后,“歌革玛
各”就被创造了出来。在十六世纪的世俗游行中的歌曲(processionals)和戏剧中
,巨人是不可或缺的角色。考文垂(Coventry)和切斯特(Chester)的夏至庆典就
是很好的例子。伦敦市政厅内树立有被称为“赫尔克里斯”(Hercules)和“参孙”
(Samson)的人像,它们在伊丽莎白时期被重新命名为“歌革玛各”和“科里纽斯”
(Corineus)。[25]


历史作品


  我把对正式的“历史作品”的论述放在我这篇文章的末尾,看来似乎有些古怪,
但实际上我的目的是把二轮马车紧紧拴在马匹的后面。换言之,提及历史的各种文本
体裁(包括正统的历史学文本,也包括博学好古之作)必须放在信仰体系的背景中来
解读——所谓的“信仰体系”,就是上述章节的内容。在都铎时期,这些作品的体裁
可以说是多样的,但相对于十七和十八世纪的印刷材料和手稿的多样性而言,我们仍
然很容易就能把它们辨清。无论如何,不同风格的历史作品应该被仅仅视为该时代的
含义更广泛的“历史学文化”的产品之一(当然这个产品是很重要的)。

  在很多方面,中世纪晚期的历史学作品与都铎时期相比有着很强的连续性。特别
需要指出的是,编年史作为记录往昔的标准形式,它的支配地位仍然延续到都铎王室
统治的17世纪,而且,它随着印刷出版业的兴盛(英格兰:1475年,苏格兰:1507-
1508年)而流行起来。因此可以说,当时作品中发生的主要改变知识是语言和风格上
的,而并非在于实质的内容,我们将其原因归为大陆的人文主义史学传统的传播。虽
然这种改变在苏格兰和英格兰都较早,但是前者更具决定意义。在那里,人文主义的
历史书写由海克特·波伊斯发端。他还给自己取了一个拉丁名字——海克特·波伊西
乌斯(Hector Boethius)。他的《自首个原始部族以来的苏格兰史》(Scotorum historiae
 a prima gentis origine,巴黎,1527)第一次利用了苏格兰起源的神话,并将其
转变为一段用拉丁语书写的历史;他说他的材料基础是“维瑞蒙德斯(Veremundus)
”(他也不知是否确有其人)留下的权威神话。波伊斯在一种爱国传统下,创造了一
个新的拉丁语编年史传统,这种编史传统甚至比爱国传统更能持久。而我们这里所说
的爱国传统,则源自早期作者福尔顿诸辈,而且它与骑士精神相差甚远。如果说到骑
士传统作品,则我们可举出约翰·巴伯(John Barbour)的《布茹斯》(The Bruce
),及后来的姊妹篇史诗《华莱士》(The Wallace)——两者多多少少来源于口头
文本。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波伊斯对福尔顿进行了一种简易的当代化处理,亦即,
为那些关于古代国王的骨架般的描述填入鲜活的血肉,并把它们揉捏成人文主义的形
状。而相关的文学模型其实是由李维(Livy)的《建城以来的罗马史》所提供的,当
然,若要说到其他的模型,还应该包括大陆文艺复兴的历史书写,再加上古典时代的
楷模——这种古典楷模对苏格兰历史文本的影响大于对同时代英格兰的影响。随后,
波伊斯的作品被约翰·贝伦登(John Bellenden,活跃于1533-1587)翻译成斯哥特
俗语,从而得到了广泛传播。此外,贝伦登自己也出版了一部斯哥特语版编年史。在
詹姆士五世(James V)的鼓励下,他还有将李维的作品翻译成斯哥特语的计划。[26
]

  十六世纪最伟大的苏格兰学者是乔治·布坎南,他提取了波伊斯叙事中的精髓,
又附加了新教徒的和自然法的理论。布坎南从苏格兰开始,成为英格兰的,直至整个
大陆的广为人知的拉丁语诗人。虽然他也许会以盖尔语为母语,但他其实是一位彻底
的文艺复兴式的人文主义者。在十六世纪六十年代之前的大部分时间里他都在法国,
像大多数苏格兰历史学家一样,他喜欢在国外出版他的作品,以获取一批大陆的读者
。不过,他的拉丁语作品《苏格兰史》(Rerum Scoticarum Historia)显然不是一
部按照作者自己的意愿出版的著作,因为这本书直到1582年他去世以后才出版,而且
出版地点是在不列颠岛上的爱丁堡(实际上该书在很多年之前就已经开始分阶段撰写
了)。如同波伊斯那样,布坎南推崇苏格兰历史的独特性,推崇苏格兰与英格兰的互
相独立性。这便是十六世纪苏格兰史学文本中的主流观点了。但是在他一方面,仍然
值得一提的是波伊斯的同时代人约翰·梅尔(John Mair,或Major,1469-1550)。
他在《梅尔不列颠史》(Britanniae Majoris Historia,1521年巴黎出版)中表明
了一种异样的观点。他质疑了那些起源的神话(包括布鲁特斯和加色罗斯的故事),
减少了古代国王的数量,并且将盖尔与爱尔兰之间的联系降低到了最低的限度。梅尔
还抹去了盎格鲁-苏格兰的与众不同性,他认为,在佛洛登(Flodden)战役之后的
几年里,盎格鲁-苏格兰并不是很出众。

  布坎南曾经是梅尔的学生,但他却向波伊斯回归而去,削去了起源中不能证明苏
格兰独特性的布鲁特斯和加色罗斯。作为一名博学的崇尚古典者,作为一名罗马共和
国的赞颂者,布坎南在他的主要政治理论作品《论苏格兰政治》(De jure regni apud
 scotos。出版于1579年,但写于罢黜玛丽•斯图亚特〔Mary Stewart〕之前。
他的主要赞助人詹姆士六世并不喜欢这位布坎南老师——这是该书晚出的原因之一。
)中大大褒扬了古代的选举制与有限君主制。布坎南的这种对古代的处理手法,随后
被其他学者运用到较晚近的往昔之中,同时还添加了一层极为明显的长老会的(presbyterian
)和预言性的(apocalyptic)的宗教派别色彩——这一切便是梅尔的另一位学生,
伟大的宗教改革者约翰·诺克斯(John Knox,1505-1572)的所作所为,我们在他
的俗语作品《苏格兰教会改革史》(History of the Reformation of the Church 
of Scotland)中可以一目了然。该书在1587年以零散的状态出版,即,以罗拉德教
徒迫害事件(Lollard persecution)起头。这就可以避免建立一段细碎而长的福克
塞式的清教徒历史,同时,却为苏格兰的加尔文教会建立了一个谱系(尽管它有点儿
短),从而宣称了它对外国宗教权威和地方主教专制的反叛。不过,罗斯(Ross)主
教约翰·莱斯里(John Leslie,1527-1596,他是一名天主教徒)在《苏格兰史》
(History of Scotland。1578年在罗马用拉丁语出版)中反击了诺克斯;虽然莱斯
里的著作的视角与众不同,但它还是与布坎南和波伊斯共同享有一种人文主义的灵感
,也就是说,他们把往昔视为当今的一面镜子。[27]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人文主义则以一种相当异样的步调影响着历史书写。当最后
一所修道院被关闭,修道院编年史的传统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消失了。但是,源自十五
世纪的一种市镇编年记载,在十六世纪五十年代却发展为“大编年”(Great Chronicle
)的风格。人文主义对历史书写的直接性影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很肤浅的,甚
至,如此短暂。至于我们在这里要提到的关于英格兰人文主义历史书写的最早的两个
例子,就是博莱多内·维吉尔的《英格兰史》(Anglica Historia)和托马斯·莫尔
的《理查德三世史》(History of Richard III)了,但它们的影响仍然是有限的。
在宫廷和学术界之外,莫尔的作品几乎无人知晓,而且它毕竟还是一个未完成的传记
性研究,它没有为更宏大的计划提供太多的模型意义。尽管我们必须承认,《理查德
三世史》提供了叙述某一单独的国王统治史的样式;我们也必须承认,它将某位君主
作为一种具有连续心理状态(如果说这种心理状态是一种带有夸张色彩的邪恶的话)
的人物或者主题来处理。维吉尔的那部篇幅比莫尔长得多的作品,是用拉丁语写的,
而且在当时一点儿都没有翻译成英语。而且,它是一部教皇代言人的作品,所以,在
英格兰与罗马断绝关系之后,它就名誉扫地了。该书不受宠的另一个原因是,维吉尔
在当时竟然胆敢去质疑(很明显是从哲学的角度,而没有运用站不大住脚的材料作论
据)特洛伊人布鲁特斯所建立的不列颠的基础,还竟然胆敢去质疑亚瑟王的历史真实
性。

  因此,到十六世纪末,英格兰的主流历史书写形式仍然是编年史。编年史在印刷
业的帮助下,在十六世纪三十年代到八十年代拥有广泛的读者。爱德华·霍尔(Edward
 Hall,卒于1548)从早期的编年模型入手,以国王为中心,撰写了他自己的十五世
纪史——他明显是受惠于博莱多内·维吉尔的。之后的作者,如理查德·格拉夫顿(
Richard Grafton,活跃于1545-1572)、拉斐尔·何林塞(卒于约1580)和约翰·
斯托(John Stow,1525-1605)等,他们区别于其他拘泥于编年史逐年记事旧传统
的作者,而给出了具有多种格式和篇幅的俗语版编年史。这些并非是没有价值的向着
中世纪的倒退,也不能说他们是逆近现代学术之潮流而动。斯托因为他的古物学作品
《伦敦通览》[28](Survey of London)而知名,他还在他各种各样的“通览”、“
编年史”和“年代纪”中,以一位伦敦本地人的视角走向了民族的历史。格拉夫顿在
早期编年史的出版印刷事业方面颇有影响力,他自己也撰写了编年史。还有在何林塞
名下出版的多人共同撰写的编年史,它拥有两个编辑团队的出版的不同版本,而被后
来的学者视为包含地方性视角和材料的著作,也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它并非“正统
”的历史作品。但如果我们又从文化史与社会史角度来看的话,它会是很有意思的。
编年史作者们在另一条道路上同样作出了贡献:上述作品成为了伊丽莎白时期历史剧
的原材料。莎士比亚的很多作品就采自何林塞的《编年史》(Chronicles)(包括英
格兰历史剧,还有莎翁的晚期作品《麦克白》〔Macbeth〕),当然原材料是缺乏戏
剧化的细节的。不过,莎士比亚和其他剧作家对往昔的描绘并不能说准确,但这确实
将不列颠历史中的经典场景在大众面前重新演绎出来了,从而推动了民族历史感的形
成。如果没有当时编年史的繁盛,伊丽莎白戏剧是不会有这种意义的。

  欧洲大陆的史学书写模型对不列颠的进一步深入影响,还要等到十六世纪下半叶
。这里所说的大陆模型,最主要是指塔西佗风格——一种精炼的语言与半马基雅维利
的政治敏感的两相结合。同时到来的,还有显著的关于该种体裁如何继承的焦虑。特
别是在九十年代,人们迫切希望为人文主义的历史书写建立一块更为永久的阵地。于
是,更为崭新的形式——散文式的历史即将大量出现,这些历史会像博莱多内·维吉
尔的早期作品那样,围绕着某个君主的统治期来叙述,主题是政治统治与民族命运之
间的紧密联系。这些作者将形成一种说教型的“政治史”体裁,流行甚广直至内战前
夕。这些作品中的大部分当然会继续从新教的和反教皇的立场书写,同时我们也无法
忽略潜在的历史书写的天主教潮流。就后一个方面而言,我们就特别要提到诸如尼古
拉·桑德斯(Nicholas Sanders,约1530-1581)、罗伯特·佩森斯(Robert Persons
,1546-1610)、理查德·布鲁顿(Richard Broughton,卒于1635)等等作者。

  关于爱尔兰的历史书写情况,则需要划分成若干不同的类别。其中,大部分是“
盎格鲁-爱尔兰的”(Anglo-Irish)。这方面我们可以追溯到十二世纪晚期旅行作
家威尔士的杰拉尔德(Gerald of Wales)的《爱尔兰地志》(Topographia hibernica
),往后到十六世纪则可以看到爱德蒙·斯宾塞和约翰·戴维斯爵士(Sir John Davies
,1569-1626)等作者的思考——为什么爱尔兰从来没有完全屈服过呢?为什么它们
与英格兰王室的整合度如此之小呢?伦敦出生的爱德蒙·坎庇恩在1571年出版了《爱
尔兰史》(History of Ireland),此书同样也关注对不听话的爱尔兰实施强制文明
化的必要性。坎庇恩是在逃去杜埃(Douai)不久写作的,后来他放弃了新教信仰,
成为了一名耶稣会会士。他的著作随后为盎格鲁-爱尔兰人、受过牛津教育的理查德
·斯坦尼赫斯特(Richard Stanyhurst,1547-1618)所利用,为后者参与撰写的何
林塞《编年史》作出了贡献。艾伦·福特(Alan Ford)对此评论说,斯坦尼赫斯特
第一次将一种忏悔的内容注入了关于爱尔兰的历史写作之中。而斯坦尼赫斯特本人对
新教运动并不是那么感兴趣,而且实际上不久之后他信奉了天主教,接受了神职,同
时也开始了他的流亡岁月。然而,他在《编年史》的1587年修订本中却加入了化名为
沃威尔(Vowell)的约翰·胡克(John Hooker,约1425-1601)的附注;而胡克是
一位来自埃克塞特(Exeter)的有明显反天主教倾向的博学好古学者,他甚至还有一
些预言家式的论点。斯坦尼赫斯特的后一部作品是《关于爱尔兰》(De rebus in Hibernia
 gestis,安特卫普1584年),该书阐述了一种爱尔兰视角的天主教认同。至于完全
新教版本的爱尔兰历史则出自威尔士的牧师曼瑞迪斯·汉默尔(Meredith Hanmer,
1543-1604)之手,此人后来移居到了爱尔兰。他作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声名狼藉
地”逃出英格兰的一位作者,对爱尔兰的历史及相关神启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不仅
写了英语版本的《由攸西比乌斯、苏格拉底和彭迪古写的……古代宗教史》(The Ancient
 Ecclesiastical Histories . . . written by Eusebius, Socrates and Evagreus
),还写了爱尔兰编年的手稿历史。后者在1633年初版,同年出版的还有坎庇恩的,
以及由都柏林人詹姆斯·威尔爵士(Sir James Ware,1594-1666)撰写的其他作品
。[29]

  爱尔兰的编年史和谱系学作品同样也有其本土传统。其中最杰出的作品即是涵盖
1014年到1599年历史的《塞湖年代纪》(Annals of Loch Cé)。因为直至都铎晚期
,英语版本的爱尔兰史书中才开始流行人文主义的叙事模式,所以盖尔语作品基本上
仍然维持者旧的编年传统——这包括《塞湖年代纪》的叙述晚近历史部分在内,也包
括《康诺特年代纪》(Annála Connacht,记载1224年-1544年的历史)在内。盖尔
语爱尔兰史的第一部非编年作品是杰弗里·基廷的手稿《爱尔兰概要》(Foras Feasa
 ar Éirinn),但此书的出版时间已经是1634年了。基廷的主要竞争者是他
的教区牧师朋友约翰·林奇(John Lynch,1599-1673);另外可以称得上是竞争者
的则是以“四大师”(Four Masters)闻名的史学作者群体。其实它们是奥克莱里(
O’Clery)家族,是继承了多内加尔郡(Donegal)的泰尔孔内尔(Tyrconnel)的贵
族奥东内尔斯(O’Donnells)的一些“世袭历史学家”。这四人的作品《爱尔兰王
国年代纪》(Annala Rioghachta Éireann),其开始部分确实是编年史,但
讲述到十六世纪的时候,内容越来越多,而当它涉及伊丽莎白时代的时候就成了连贯
的叙事史了。[30] 值得注意的是,与盖尔地区相比,在苏格兰高地并没有可以参照
比较的编年史(像《布茹斯》、《华莱士》这样的较早期的史诗属于斯哥特文化,而
并非可称得上是一种盖尔的传统;至于福尔顿等人用中世纪拉丁语写的编年史,则是
属于苏格兰低地文化的,而且有倾向于王室的特点)。相反,说盖尔语的爱尔兰却没
能发展出一种“谱系学的历史”——这种写作样式在十七世纪中叶以英语的形式出现
,代表作是苏格兰人写的《高地》(Gàidhealtachd)。所以,这种情况其实可算是
盖尔语学术衰落的前兆。[31]

  也许在书写往昔方面——至少从一个现代的角度来书写往昔方面的最为重要的发
展,应是被称为博学好古(antiquarianism)的学术活动。自十六世纪上半叶的利兰
和贝尔两位学者开始,直至十六世纪末的卡姆登及当时更为广大的博学好古学者的圈
子,都是我们无法忽略的——但这并不是因为他们是现代历史学方法的最初开拓者。
实际上,他们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他们的人际网络,这使他们可以彼此交换关于往昔的
信息。比如,伊丽莎白时代那并没有存在多久的“博学好古者学会”(Society of 
Antiquaries),虽然它十分知名和权威,但博学好古学者交往的方式决不仅仅限于
此。他们的很多著作,对于书写不同侧面的往昔都有一种称得上是基础性的贡献,举
例而言:由桑普森·厄兹维克(Sampson Erdeswicke,卒于1603年)、约翰·诺登(
John Norden,1548-约1625)、威廉·兰巴德(William Lambarde,1536-1601)
、斯托和卡姆登主持的地方志研究;由理查德·卡鲁(Richard Carew,1555-1620
)主持的康沃尔种族学研究;以及由流亡天主教徒理查德·维斯特根(Richard Vestegan
,也称Richard Rowlands,活跃于1565-1620)主持的语言学考察。然而,他们作品
的真正影响力并不在于他们的文本是走在时代前沿的,也不在于他们提出的结论的精
准,而在于,他们为后世的博学好古者(那时甚至可以被称为古物学家了)铺平了道
路,也为十七世纪中的数以百计对古物感兴趣的乡绅与牧师指引了方向。中世纪晚期
的像威廉·沃塞斯特(William Worcestre)这样的古物学家,与十七世纪早期的像
罗伯特·柯顿爵士(Sir Robert Cotton,1571-1631)的古物学家,他们之间对待
文献的态度有着极为显著的延续性。不过,博学好古活动的社会语境与学术语境,在
这都铎世纪的开头和结尾处是大不相同的;当我们迎接十七世纪时,关于往昔的知识
已然成为一类热点话题,而罗马不列颠时期、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和更晚近时期的手
工制品(还有史前的手工制品——至于自然形成的化石则经常被错误地解释,因为以
圣经为基础的地方志研究规划在今天看来仍然是很古板的)都开始在橱柜和图书馆之
中得以流通和收藏了。大不列颠博物馆便是这方面的先驱之一。

  相对英格兰而言,十六世纪的苏格兰和爱尔兰的博学好古活动发展的活跃度,则
要远远低于前者。在爱尔兰,爱德蒙·斯宾塞将古法官法(Brehon law)贬低为“某
种不成文的权力的规则,却是通过自一人至另一人的方式来承继的……从神法和世俗
法角度看,它有很多方面都令人厌恶”(最近的研究指出,他其实并非像过去所猜测
的那样敌视爱尔兰古代文化)。[32] 爱尔兰的很多博学好古传统来自盎格鲁-爱尔
兰的作家。上文已经提到,汉默尔有着对于爱尔兰古物的兴趣;而他之后,则是詹姆
斯·威尔爵士,此人生于伊丽莎白时代晚期,大部分研究在十七世纪进行;另有詹姆
斯·乌瑟尔(James Ussher,1581-1656),他是一位博学的阿马(Armagh)的大主
教,他对于世界史分期的论调十分著名,特别是那个将创世纪定在公元前4004年的研
究成果。乌瑟尔在爱尔兰教会史问题的争论上同样热心,为此,他还撰写了《论爱尔
兰和不列颠的古代宗教》一书(A Discourse of the Religion Anciently Professed
 by the Irish and British。1622年在另一个题目下出版,1631年重印)。

  在十六世纪的苏格兰,我们似乎很难见到可以被称为博学好古的活动,除了下列
研究法学的若干作者。他们是:库里希尔(Curriehill)的约翰·斯金爵士(Sir John
 Skene,约1543-1617),其作品是《詹姆士一世国王及其苏格兰继任者的法律和议
会法案》(The Lawes and Actes of Parliament maid be King James the First 
and his successors kings of Scotland,1597年出版);托马斯·克雷格(Sir Thomas
 Craig,1538-1608),其作品是《封建法》(Jus feudale,1603年出版),该书
将封建法作为英格兰和斯哥特法律的共同来源,他后来又在1605年的《论不列颠联合
王国》(De unione regnorum Britanniae tractatus)这份手稿中以一种联合苏格
兰和英格兰的笔调重申了上述观点。至于波伊斯在编年史中提到的那些传奇的古代国
王,则直到十八世纪早期才由苏格兰天主教牧师托马斯·英尼斯(Thomas Innes)继
续工作——而这时候,与盎格鲁-威尔士的“同代的”特洛伊和萨莫特斯王都早就像
邮政包裹一样被送到学术研究领域之外了。英尼斯的同时代人,罗伯特·西巴尔德爵
士(Sir Robert Sibbald,1641-1722),他从博学好古式的考古和自然主义的角度
,尽量避免让自己为十七世纪晚期不列颠的学术之光所直射;与他并肩的还有威尔士
人爱德华·卢德(Edward Lhuyd)。不过西巴尔德和卢德有区别,前者并没有以本土
为基础来建造他的学术大厦。另外我们同样不应该忽略的是,即使在苏格兰低地(就
像都铎时期英格兰和威尔士许多博学好古的地方志的视角一样)也有重要的学者和作
品,这就包括:唐纳德·蒙罗(Donald Monro,活跃于1550年,绰号是“群岛最高地
方主教”〔’high dean of the Isles’〕)及其《西部群岛记》(Description of
 the Western Isles,1550年出版);地方志研究者提摩太·庞特(Timothy Pont,
约1562-约1614);还有他的研究工作的继任者斯特拉洛奇(Straloch)的罗伯特·
戈登(Robert Gordon,1580-1661)。苏格兰的部分史学文本也包括类似地方志研
究的地理介绍章节,比如布坎南就利用了蒙罗的著作;我们还可以看到,莱斯里主教
在1578年出版的《苏格兰史》(History of Scotland)的“地区之描述”一章中,
也有上述那种地方志研究的倾向。[33] 对于特殊对象或专门问题的更为系统的研究
(如伊丽莎白时期各种关于物品起源的话题,货币的起源、郡的起源等等)在苏格兰
就很难找到,所以这里的情况和卡姆登及博学好古者学会相比,自然是差得远了。

  上述所体现出来的地区间差异,似乎很容易被解释为苏格兰受到大陆的学术影响
较小的缘故。但这种解释显然有两方面的困难:第一,苏格兰与外国在文学和学术方
面联系其实很好,特别是它与法国的联系更值得一提;第二,我们已经看到了人文主
义者是如何影响苏格兰的叙事史的,苏格兰的叙事史体裁确比英格兰更为完善。但我
们还是可以发现一些外因,比如苏格兰并没有一种英格兰式的“纹章学院”(也没有
纹章学的考察)。另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宗教改革运动在苏格兰发生较晚。詹姆士四世
和詹姆士五世都支持学术研究,而且苏格兰的成文法也是在后者的统治期内得以首次
出版。但是,在英格兰和苏格兰两个王室支持的系统性方面并没有什么可比性,因为
如果我们看看关于亨利八世离婚案文献以及他在1533年颁布的《禁止上诉法》(Act
 in Restraint of Appeals),就会发现其中也有非常明显的类似“多种多样的历史
和年代纪”的提法,而且,我们还可以看到詹姆士五世与他的都铎叔辈们同样有着追
求一种“罗马帝国血统”的热心。[34] 甚至在布坎南那里,他将历史学的学术用作
宣传他观点的武器,但他实际上主要是依靠自然法理论来阐述其观点的。

  不同的考古遗存情况也许会对两地的学术发展道路产生影响。位于哈德良长城以
北的罗马大道和罗马定居点如此珍贵和引人注目,以至于它们对一种以旅行考察为特
征的博学好古活动有着明显反推动力——它们限制了足以刺激人们回溯往昔的视觉形
象的种类。卡姆登虽然曾走遍了苏格兰和爱尔兰,但是《布列塔尼娅》关于那两个地
区的章节的分量却稍显不足,除了提摩太·庞特之外,并没有能够引起其他学者的效
仿。

  在这种以古典文本为导向的、同时却少得可怜的视觉刺激之外,对于苏格兰博学
好古活动罕见情况的最好解释,也许应该归于十六世纪苏格兰与英格兰两个学术圈之
间的差异。苏格兰人需要另外一种方式来提起往昔这种方式是粗略的,而不应该经常
包含不确定的结论——这正是英格兰人的方式,他们的细节之丰富、轻易下结论的次
数之频繁令人发笑。之所以有这种方式(为布坎南所采用,也即对照反映出詹姆斯四
世的心理),是因为他们需要在当前的政治立场和古代的血统之间建立一种强烈的联
系。于是,一种替代性的方式开始由关于过去与将来的“启示录”一般的想像中生发
而成——诺克斯是如此,年代学家罗伯特·庞特(Robert Pont,1524-1606,提摩
太之父)也是如此,对数的发明者、数学家曼彻斯通(Merchiston)的约翰•
纳皮耶(John Napier,1550-1617)更是如此。[35] 而且,英格兰人在十六世纪的
前三十年中,伴有一种源自前一个世纪的关于王位继承的严肃的焦虑心理,可是,苏
格兰人却没有什么烦心的事情,因此后者就更为实干了(如果这种实干行动指的是强
行更换或谋杀不受欢迎的君主行为以及摄政者的暴力行为的话)。总之,从都铎晚期
的博学好古活动发端的、以往昔的习俗和实践为主要研究兴趣的民族志,预示着一种
试图理解往昔之同情,甚至,英格兰新教徒也可抱有此种同情(他们对于以天主教徒
为博学好古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的情况并没有多说什么)。而这种轻信往昔的态度,在
苏格兰的诺克斯和纳皮埃尔那里就没有市场了。相较英格兰新教徒而言,苏格兰的长
老会成员在处理中世纪的那“纯洁的宗教的避风港”的问题,犯的错误就更少一些;
他们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倾向于将1560年之前的整个时期——用宗教术语来说——视为
充满迷信的、异教的、而且是无可救药的史前史。[36]

  这就导致了苏格兰与“中世纪往昔”的分离,这确实与英格兰的学术历程不同。
这也许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诺克斯将他撰写的历史的开端仅仅置于罗拉德教徒迫害事件
之前;或许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福克塞式的史学作品中没有一部完整的苏格兰殉教
史——尽管普雷斯顿潘(Prestonpans)的传教士约翰·戴维森(John Davidson,约
1550-1604)曾经想要写一部完整的殉教史。类似地,对于纳皮耶和罗伯特·庞特来
说,最为可用的往昔片断其实就只是“日期”而已,以编年的方式来排列,用启示录
的方式来分析,而且要精确指向千年的至福。纳皮耶提到说,在马塞尔堡(Musselburgh
)有一快“碎成粉末”的罗马纪念碑,但他不会因为它的毁坏而落下一滴眼泪,也不
会好奇地询问它的渊源,他只会这样想:它所象征的是一个多么愚昧和充斥着异教思
想的往昔啊!至于罗马钱币上的铭文,对于纳皮埃尔而言,除了“罗马的虚荣和傲慢
的头衔”之外就什么也不是了。[37]

  我的上述结论实在不够成熟,大概是因为关于当时三个王国以及威尔士的历史学
的著述实在太少的缘故吧。不过,这同样可以提醒我们:往昔观如同神启和预言一般
,在各地区之间是多样而多变的;并且,往昔观并不一定要与史学文本方式——如博
学好古的地方志和政治史——相联系,我们过去看待往昔观的眼光过于狭隘了。[38
] 虽然一个单一的民族,在随后的几个世纪中将确实呈现于我们面前,但是,使得民
族统一和联合的力量,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人们对往昔的复杂、多层而相互交叉的理
解。




[1] 本文来自:Daniel Woolf, ’Senses of the Past in Tudor Britain’, A Companion
 to Tudor Britain, ed. Robert Tittler and Norman Jones, "Blackwell Companions
 to British History", Oxford: Blackwell Publishing, 2004. chap. 23, pp. 407
-429. ——译者

[2] 丹尼尔·伍尔夫(Daniel Woolf),加拿大艾伯塔大学(University of Alberta
)艺术系教授、系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1485-1730年的近代早期不列颠、历史编纂
学理论以及1348-1559年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时期的欧洲。——译者

[3] Thomas, The Perception of the Past in Early Modern England. 关于记忆的
文学作品正在大量涌现,不过并非所有文学作品都直接与学者的文章有关;但是还可
以参考:Wood, ’Custom and the social organisation of writing’, 257-69; 
以及Fox, Oral and Literate Culture, 和他的 ’Remembering the past in early
 modern England’, 233-56. 我也用过上述文章中的例子,参见拙作The Social Circulation
 of the Past.

[4] 即《都铎时期不列颠手册》(A Companion to Tudor Britain)。——译者

[5] Kendrick的British Antiquity仍然是对各种神话及其流传最为详尽的描述;又
参见Ferguson, Utter Antiquity;又参见Kidd, British Identities before Nationalism


[6] Kelton, A Comendacion of Welshmen和A Chronycle with a Genealogie,转引
自Roberts, ’Tudor Wales, national identity and the British inheritance’
, p.15.

[7] Anderson, ’The antiquities of fairyland and Ireland’, 199-214; Maley
, ’The British problem in three tracts’, p. 164.

[8] 书名的意思是“the greatly blessed”(蒙受鸿恩的),这也是一本博学好古
性质的著作。据Wikipedia的“Michael Drayton”词条。——译者

[9] 斯图亚特王朝早期的英格兰历史学家,像约翰·克拉潘(John Clapham)和爱德
华·伊斯库(Edward Ayscu),是因为苏格兰国王戴上了“不列颠”的王冠而写作的
。并且更早些时候,他们因为可能发生的王国的联合而产生出极大的热情,从而出版
了更多的论述两个王国之间的“漫长的历史联系”的文章,而不是去怀疑“加尔弗里
德传说”的真实性。参见:Woolf, The Idea of History in Early Stuart England
,pp. 55-64。

[10] Mason, ’Scotching the Brut’, pp. 60-84; Boardman, ’Late medieval 
Scotland and the Matter of Britain’, pp. 47-72.

[11] Mason, Kingship and the Commonweal.

[12] Kidd, British Identities before Nationalism, pp. 146-7.

[13] Hadfield, ’Briton and Scythian’, pp. 390-408.

[14] Dawson, ’The Gaidhealtachd and the emergence of the Scottish Highlands
", p. 268; Allan, ’"What’s in a name?"’, pp. 147-67; Carpenter, ’Furse
 of Moreshead", 168-84; Woolf, Social Circulation of the Past, chapters 3
 and 4.

[15] O. Riordan, The Gaelic Mind; Suggett and White, ’Language, literary
 and aspects of identity’, pp. 52-83; Suggett, ’Vagabonds and minstrels
’, pp. 153-9.

[16] Smout, A History of the Scottish People, p. 41.

[17] MacGregor, ’The genealogical histories of Gaelic Scotland’, 197.

[18] Caball, ’Faith, culture and sovereignty’, pp. 119, 127.

[19] Wormald, Court, Kirk and Community, p. 62.

[20] Camden, Britain, p. 692; Smith, Place-Names of the West Riding of Yorkshire
, p. 104; Owen, The Description of Penbrokeshire, I, p. 250 and note.

[21] Adams, ed., Dramatic Records of Sir Henry Herbert, p. 47; Richard Carew
则在他的Survey of Cornwall中记录下了“Guary奇迹”(一个康沃尔语的片断),
fos. 71r-72r;Lancashire, Dramatic Texts and Records of Britain, pp. 8, 76
, 280; Cox, ed., Miscellaneous Writings and Letters of Thomas Cranmer, ii
, 188-9.

[22] Records of Early English Drama: York; I, 139-42, 146-50.

[23] Harrison, Description of England, p. 226; Leland’s Itinerary, I, 119
, 121,225, 243, V, 36; Camden, Britain, pp. 746-7.

[24] J. W. McKenna, ’Popular canonization as political propaganda’, and
 ’Piety and propaganda’, pp. 72-88; Calendar of Letters, Dispatches, and
 State Papers, p. 833 (for Wolsey).

[25] Harrison, ’The Description of Britaine’, pp. 8-12; Spenser, View of
 the State of England, pp. 117-18; Platter, Travels in England, p. 183. “
歌革玛各”实际上是巨人的绰号:在剑桥附近的歌革玛各山是供娱乐和游戏的场所,
而大学管理者反复地取缔这种活动。在十六世纪的纽卡斯尔(Newcastle)有一个游
行庆典中实用的巨人讽刺画像,名为“霍革玛各”(Hogmagog),由官方定期维护保
养。参见:Records of Early English Drama: Cambridge, pp. 270-2, 276-7; Records
 of Early English Drama: Newcastle upon Tyne, pp. 26-7, 33, 36 and passim
; Stow, A Survey of London, p. 243.

[26] 李维对苏格兰的影响,参见:Ferguson, Identity of Scottish Nation, pp.
 57-9; Mason, ’Civil Society and the Celts’, p. 99. 在十六世纪末,塔西佗
成为苏格兰和英格兰的新楷模,但他的境遇与李维相比是有区别的:除了博莱多内·
维吉尔之外,英格兰并没有多少李维传统为塔西佗传统所取代。而且,在整个十六世
纪,俗语版编年史在英格兰甚至占了绝对的优势地位。

[27] 对十六世纪苏格兰历史学思想的权威研究,见:Mason, Kingship and Commonweal
;特别参见该书第二章关于修复梅尔的名誉的内容,同书中还有第166-186页的关于
诺克斯的内容。梅尔不是一个非常光彩照人的人物,他倾向于中世纪晚期的反犹运动
(anti-Semitic outbursts),还认为美洲印第安人天生是奴隶。参见:McGinnis 
and Williamson, ’Britain, race, and the Iberian global empire’, pp. 70-
93.

[28] 该书名的汉语译名受惠于四川大学历史系张颖小姐。——译者注

[29] 威尔爵士的作品后以Ancient Irish Histories的书名再版。汉默尔署名的著作
还有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参见Ford, ’James Ussher and the creation
 of an Irish Protestant identity’. 关于早期爱尔兰的圣帕特里克教会等问题,
这些学者有较大的分歧。一方面,汉默尔将它看作是权威的、合法的、主要具备新教
特征的;另一方面,斯宾塞等人则将圣帕特里克教会视为盖尔人的“坎特伯雷的奥古
斯丁”,亦即说它是一种起源上的错误,是一种爱尔兰人的迷信。

[30] 参见:Annals of Loch Cé; Annála Connacht; Keating, History of Ireland
; Annals of Ireland. 此处提到的“四大师”的作品的版本涵盖了1171到1616年的
历史,不过最初的版本追溯到了爱尔兰史的最早时期(即诺亚的一位孙女到达爱尔兰
的时期)。四位学者中的主要人物是Brother Michael (né Tadght) O’Clery (1575
-1643),他还是《入侵之书》修订本的作者。该书记述了爱尔兰的一些聚居点的情况
。因为他在多内加尔修道院中写作,所以他的《年代纪》又被称为《多内加尔年代纪
》(Annals of Donegal)。另外三位学者分别是Cucogry(或Peregrine)O’Clery
, Conary O’Clery和Peregrine O’Duigenan,还有两名康诺特国王的世袭历史学家
是“四大师”的助手。

[31] MacGregor, ’The genealogical histories of Gaelic Scotland’, p.197.


[32] Highley, Shakespeare, Spenser, and the Crisis in Ireland, pp. 20-23.


[33] Withers, ’Pont in context’, pp. 139-154, and Geography, Science and
 National Identity, pp. 38-56. Withers指出,布坎南历史学著作中的地理介就与
地方志有共同之处。我是在Lesley Cormack那里看到这个观点的。

[34] Mason, Kingship and the Commonweal, p. 128.

[35] Firth, The Apocalyptic Tradition in Reformation Britain, 111-149; Williamson
, Scottish National Consciousness in the Reign of James VI, passim.

[36] 赞成英格兰和苏格兰统一的Andrew Melville,很大程度上是布坎南的人文主义
和诺克斯的加尔文主义的继承人,他写了一首赞美“真历史”的诗歌,并且还准备要
写一篇关于加色罗斯神话的史诗,以支持“泛不列颠”的团结,不支持苏格兰独立。
Melville的历史学兴趣并不在于为苏格兰改革寻找一种合法的地方性渊源,而在于要
为苏格兰和英格兰的统一的政治气氛(从而成为对抗西班牙扩张野心的新教平衡因素
)寻找古代的根据。参见:Melville, ’Historiae vera laus’ and ’Gathelus,
 Sive de Gentis origine fragmentum’, in George Buchanan: The Political Poetry
, introduction, pp. 31-36 and appendix C, pp. 282-297.

[37] Napier, A Plaine Discovery of the Whole Revelation, p. 210. 对于这个
材料,我要感谢Arthur Williamson著作的相关评论。

[38] 我要感谢Roger A. Mason、Colin Kidd和Elizabeth Ewan强调这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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